通常,在報關單中,有兩點值得注意:一種是監管,另一種是交易。今天卓信將帶您了解監管方法。
一、監管模式的概念
貿易(監管)是指貨物進出口的交易方式。
二、一些常見的監管方法
★ 代碼0110(一般貿易)
這是對傳統貿易的監方式,是指中國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進出口貿易。交易的貨物是企業單邊銷售的正常貿易的進出口貨物,生產過程中消耗的材料正常支付和納稅。
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申報免稅,外貿企業免稅。
目前大部分出口企業都是按照0110模式申報的。
然而,隨著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跨境貿易模式發生了變化,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模式也不同。
目前,出口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有出口"1210"、“1239”、"9610"、"9710"、"9810",代表五種不同的貿易方式。
這五種出口跨境貿易方式有什么區別?讓我們了解一下:
★ 代碼9610(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簡稱電子商務。
2014年,海關總署發布了第12號公告,增加了9610海關監管模式的代碼。該監管模式適用于國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并采用清單核實、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手續(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一線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除外)。
簡單而言,"9610"出口是國內企業直接郵寄給海外消費者。
★ 代碼9710B2B直接出口)
國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與海外企業達成交易后,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到海外企業。
簡而言之,"9710"出口是境內企業與境外企業之間的交易。
★ 代碼9810B2B出口海外倉)
另一個新代碼"9810",是指國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向海外倉庫出口貨物,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實現交易,然后從海外倉庫交付給海外買家。
也就是說,"9810"出口是國內企業在境外倉庫出售貨物。
★ 代碼1210(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簡稱保稅電商。
2014年,海關總署發布第57號公告,增加1210海關監管代碼。該監管方法適用于國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臺上實現跨境交易,并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國內外(場所外)通過電子商務平臺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
本監管方法僅用于海關特殊監管區和保稅物流中心,僅限于經批準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B型)。
“1210"相當于國內企業在海關特殊監管區或保稅監管場的倉庫內儲存生產的貨物,可以申請出口退稅,然后根據訂單從倉庫發送給海外消費者。
★ 代碼1239(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
簡稱保稅電商A”。
與1210監管模式相比,1239監管模式適用于國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或保稅物流中心(B類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一線進口。
1239監管模式暫不適用于天津、上海、杭州、寧波、福州、平潭、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等10個城市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
接下來,圈重點!重點分析各監管方式的差異:
①:"9810"大陸以外地區建有模式倉庫,"1210"倉庫建在國內海關特殊監管區或保稅監管場所。
②:9610模式和9710模式最大的區別在于:兩種模式都是指國內企業直接交付給海外買家,區別在于9610是企業到個人。B2C模式,9710是企業到企業的B2B所以一般9710的貨量和價值都比較高。
③:1210模式與1239模式最大的區別在于使用的監管城市不同。然而,海關主要是為了方便自己的監管。事實上,我們的企業只是新政前37個城市,不需要通關單。新政后,城市企業需要通關單才能報關1239。
④:1210模式與9610模式最大的區別在于,1210是一種尚未銷售的商品,存放在保稅倉庫中,需要等待銷售完成,然后運輸給消費者。9610是已銷售的商品(直郵商品),儲存在保稅倉庫的臨時儲存區,等待清關和國內運輸。也就是說,1210是跨境庫存,9610是跨境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