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商業環境中,企業的發展往往伴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張、運營模式的調整以及市場需求的變化。當這些變化累積到一定程度時,最初選擇的公司類型可能不再適配企業的發展需求。此時,許多企業會產生一個關鍵疑問:注冊法國公司后可以變更公司類型嗎?
答案是肯定的。法國商業法規為企業提供了變更公司類型的可能性,不過這一過程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序,滿足一系列條件,以確保變更的合法性與規范性。
允許變更的公司類型
根據《法國商法典》及相關規定,以下公司類型可相互轉換:
1、有限責任公司(SARL)
可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SA)、簡易股份公司(SAS)、無限公司(SNC)、兩合公司(SCS)等。
常見場景:當SARL股東人數超過50人時,需在2年內變更為SA或減少股東人數,否則公司解散。
2、股份有限公司(SA)
可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SARL)、簡易股份公司(SAS)、無限公司(SNC)等。
限制條件:若SA已發行公司債,需在清償后方可變更為SARL;若公司存續不足2年,或未制作前兩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則不得轉換。
3、簡易股份公司(SAS)
可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SARL)、股份有限公司(SA)等。
靈活性:SAS因管理結構靈活,常作為公司類型轉換的過渡形式。
變更的核心條件
1、股東決議
需通過特別股東大會決議,且決議條件因公司類型而異:
SARL轉SA:需修改章程的多數決定(如代表3/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SA轉SARL:需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或股東少于50人時以基本資本的至少9/10通過。
2、資產與負債評估
需由審計員出具報告,證明公司實際資本等于或超過注冊資本。
若發行股份的發行價總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董事及股東需連帶承擔差額支付義務。
3、債權人保護
需向債權人發出通知或公告,若債權人提出異議,公司需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
例外:若變更不涉及減資(如SARL轉SA且注冊資本不變),可能無需債權人同意。
4、合規性審查
確保變更后公司名稱、業務范圍等符合新公司類型的法律要求。
例如,SA名稱需包含“Société Anonyme”或縮寫“SA”,并注明注冊資本。
變更程序
1、制定轉型方案
明確轉型目標、資產處置方式、股東權益調整等,并提交至公司總機構所在地的法院書記室公告。
2、評估與審計
由法院指定的評估鑒定人制定報告,證明公司自有資金充足。
3、股東決議與登記
通過特別決議后,向商事法院提交變更申請,包括章程修正案、審計報告等文件。
法院審核通過后,辦理商事注冊變更登記,并公告新公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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